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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的通知
2024-04-22

各图书馆学会、各图书馆:

为激励广大会员开展图书馆学理论研究,提高学术研究水平,促进专业队伍建设,推动图书馆事业的繁荣发展,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将举办2023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原则

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;

公开、公正、公平;

本专业或高规格出版社、报刊发表成果优先。

二、评审组织

评审工作由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,学术工作委员会承担评审工作,学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申报和组织协调工作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申请人限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省级会员,每个申请人限报两项成果。

2.上报成果限于图书馆学、情报学及文献信息学学科范围之内的中文专著与论文,不包括会议报道、通讯、人物专访等非科研成果。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。

3.上报成果限于省级以上(含省级)期刊公开发表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。不受理增刊或论文集发表的论文。不受理国外、港澳台地区的出版物及网络文章。

4.限于本省作者为主要责任者的专著与论文。

5.以成果的第一作者为主申报人;其他作者需提供第一作者放弃申报权并授权该作者申报的书面说明,方可申报。

6.凡已经获得同级或高于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奖励的科研成果,不再重复评选。

7.申报学术成果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成果。

四、申报须知

1.申报工作由各图书馆学会(大兴安岭地区图书馆、绥化市图书馆)统一汇总,在限定时间内上报省学会秘书处。

2.申报人须填写《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2023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》和《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2023年度图书馆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汇总表》

3.提交成果原件与复印件(包括作品封面、目录、原文)、佐证材料(被引用、被转摘、被参考、获奖等情况说明)各1份。

4.申报日期为20245月20日至5月24日,过期不予受理。

5.不收评审费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18号   邮编:150090

E-mail:[email protected]

联 系 人:邓 丹  马 琳  周蕴博

联系电话:0451-85990512

          黑龙江省图书馆学会

          二○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

2023年度省学会优秀科研成果评奖通知.pdf
附表1:申请表.xls
附表2:汇总表.xls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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